广大患者朋友:
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《关于印发〈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1〕41号)精神,构建内涵边界清晰、适应临床诊疗、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,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规范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》(资医保发〔2026〕3号)要求,我市统一规范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。现就我院执行的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通知如下。
一、规范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
(一)整合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5项,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80项。
(二)整合骨骼肌肉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,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576项。
(三)整合神经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2项,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35项。
(四)整合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9项,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22项。
二、明确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
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需要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,明确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。
三、严格执行文件内容
(一)我院严格对照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、项目名称、服务产出、价格构成等项目要素,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二)规范后的眼科、骨骼肌肉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4月15日起执行。规范后的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4月30日起执行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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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医保发〔2026〕3号 关于规范眼科、耳鼻喉科、骨骼肌肉系统、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|
安岳县中医医院
2026年4月14日